8月27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消息,已对一起“7·17”触电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议显示,王新峰因允许他人以其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及出借资质证书,遭罚款2883.49元。吴周全因擅自承揽工程而未持有相应资质,被罚款28834.86元。此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调查报告指出,2024年7月17日下午2时22分,长安镇德政中路一工地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9万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违规带电作业,以及施工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核实资质,缺乏技术交底和隐患排查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正品达(北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新峰,而实际劳务分包单位为吴周全施工队。